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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职证明与准假信怎么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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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类型:通用

正文要点

在职证明(Employment / Leave Certificate)是 B1/B2、部分其他签证的核心约束力材料,建议包含:

  • 公司中英文抬头、地址、联系电话;
  • 申请人姓名、护照号、职务、入职年限、月薪/年收入;
  • 准假起止日期、出行目的(旅游/商务/探亲);
  • 注明"保留职位、按期回国";
  • 负责人签字 + 人事/公司盖章 + 签发日期。

自由职业/自雇:用收入说明 + 营业执照 + 近 6 个月流水 + 税单替代,核心同样是"稳定收入 + 会回来"。

避坑提醒

在职证明的职务、收入要与 DS-160、银行流水、口述完全一致;临时开高薪证明、单位电话打不通,都会被质疑。

英文非必需但强烈建议附,便于签证官直接阅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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